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26日,杭州海关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国嘉兴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嘉关缉违字[2019]13号)》。茂友木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手册项下的残次品作焚烧处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项之,构成了《中华人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违规行为。鉴于当事人能主动向海关报明上述违规事实,属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嘉兴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
当事人:茂友木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国平,海关编码:330493154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5。
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当事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C号加工贸易手册项下1.5立方米环保科技木薄片残次品、C号加工贸易手册项下2.174立方米环保科技木薄片残次品以边角料方式向海关申报补税后做焚烧处置,折合C号手册项下保税白梧桐单板2.847立方米、C号手册项下保税白梧桐单板4.124立方米。经海关计核,上述货物价值3.29872万元,漏缴税款4917.77元。
以上行为有加工贸易手册资料、企业生产资料、补税报关单、自查报告、税款计核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将手册项下的残次品作焚烧处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项之,构成了《中华人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违规行为。鉴于当事人能主动向海关报明上述违规事实,属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嘉兴市中级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关法》第九十、《中华人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抵缴;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我们
石家庄和记娱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石家庄无极县工业区
联系方式:刘经理 15932632158
咨询投诉微信号:15031369581
烤漆查询电话 :15386584793
生态查询电话 :0311-85525143
钢木查询电话 :13189584735